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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宁波职业技术大学的通知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5-07-29 15:25:36

宁波市人民政府: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宁波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发函〔2025〕28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0863,系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市举办,办学地址位于宁波市。撤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建制。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首批设置应用化工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专业新增与调整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你市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探索,强化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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