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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PK时榴莲拍腿、荆条抽背?查!

来源: 全国网络举报 发布时间: 2026-01-28 15:32:32

  近年来,网络直播PK乱象引发社会关注,部分主播无底线吸睛引流,不仅严重污染网络生态环境,更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网信举报部门紧盯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举报受理处置力度,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部门,处置一起网络低俗直播PK行为。

  衡东县网信办通过网民举报及巡查发现,属地聚集数十名外地主播,在某场地进行PK直播。经查,某短视频平台账号“浩*呀”(粉丝约1.7万)、“气*五”(粉丝约0.2万)在直播PK环节,恶意制造对立,通过“榴莲壳拍腿、牙签刺腿、荆条抽背”等暴力惩罚诱导网民刷票,且在短视频平台群组传播暴力视频引起网民围观,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衡东县网信办固定证据,并迅速联合县公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对现场直播账号进行登记、核查,当场制止违规直播行为,指出其直播中的具体违规行为及危害,责令涉事主播立即整改,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涉事主播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守住道德底线、不踩法律红线,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衡东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在直播现场开展执法,检查直播设备,登记直播账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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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第九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确要求:网络主播依法依规开展网络直播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超许可范围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不得从事平台内或跨平台违法违规交易;不得组织、煽动用户实施网络暴力;不得组织赌博或变相赌博等线上线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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