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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网络暴力法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发布时间: 2026-08-10 11:06:53

  为了预防、制止和惩治网络暴力,加强反网络暴力工作,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

  《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条,主要规定的内容包括:明确网络暴力概念定义和治理原则、规定网络暴力治理体制机制、压实网络暴力治理平台责任、优化网络暴力政府治理、深化网络暴力社会共治、加强网络暴力司法保护、明确法律责任。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组织集中或者持续实施的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活动。国家坚持源头防范、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协同共治、依法治理的原则,倡导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采取措施防范治理网络暴力。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网络暴力特征库、典型案例样本库和预警模型,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的监测、识别和预警。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面临网络暴力风险的,应当及时通过显著方式提示用户,告知用户可以采取的防护措施。

  深化网络暴力社会共治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网络暴力或者未成年学生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未成年人自觉防范和抵制网络暴力活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网络暴力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规定对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或者帮助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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